本課程對象為研究所學生,並且以有志撰寫刑事法類學術論文者為條件。本課程之目標是將「學術合宿活動常態化」。原則上修課同學以刑法組學生為限,並且高年級優先,上限15人。每週由1-2位報告者負責摘要整理與自己論文相關、以外國語(日文、英文、德文、西文、韓文等皆可)寫成之刑事法(含犯罪學與刑事政策)文獻。有鑑於碩博士班的學術研究必須建立在紮實的理論基礎,本課程不要求修課者必須提出多精闢的課堂報告,但必須要求對於文本的精準理解。沒有對於文本的精準理解,一切建立在上頭的延伸與創造都會是枉然。當然,為了精準理解文本,必須對於快速進入討論脈絡具有相當程度的語言能力。
由於本課程為研究所選修課,修課人數希望盡量壓低,總上課人數(含旁聽者)以15人為上限,旁聽者需與修課者一同負擔相同義務(翻譯並整理文本),若無法符合需求,恕不接受旁聽。
本課程沒有期中考、期末考,課堂表現以及期末報告為主要評分依據。不過,評分完全不是本課程的重點,重點在各位同學對於自我的要求及訓練,想要輕鬆拿高分者,慢走不送。各位研究生,既然都已經念到研究所了,還那麼在意要求嚴不嚴、分數甜不甜,那就繼續自我欺瞞到論文口試結束吧。
首先,本課程將依據修課人數分組,分配報告週次,預計一學期會輪到2次報告左右,每次報告除了需要就本文整理並摘要其精華,事前需發放レジュメ(resume)的PDF檔,需包括文章重點、引伸可觀察的面向、報告者本身的評價以即與己身論文間的關係。行有餘力則由所有同學討論並且由授課教師講解。
期末報告則是根據這學期上課的心得,撰寫心得報告(字數、形式待第一週上課討論後決定) |